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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文 | (2)李志林《向生命鞠躬》

阅读下面的文字,然后回答问题。

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。这和锻炼身体无关,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不仅仅是由电视、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。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。

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。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,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,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。因此,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,我也感到十分惊讶。我想,这恐怕是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。

我蹑手蹑脚地靠近,它发现有人,蹦了一下,但显然已经很衰老,才蹦出去不到一米。我张开双手,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,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,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。

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,会被它挣脱,于是拔了一根干草,将细而光的草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,再从它的嘴里捅出——小时候我们抓蚂蚱,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,有时一根草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。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,那是它的血。

我将蚂蚱交给儿子,告诉他:“这叫蚂蚱,专吃庄稼,是害虫。”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,握住草杆,将蚂蚱盯了半天,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。儿子还没有益虫、害虫的概念,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。

“跑了!跑了!”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。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杆,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。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。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,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,间或无力地跳一下,因此我轻易地发现了它,再一次将它生擒。我将蚂蚱重先穿回草杆,所不同的是,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,我没有离开,想看看这小玩意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。

儿子手里握着的草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,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。随着儿子的手抬高,那穿着蚂蚱的草杆渐成弓形,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。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!

儿子手一松,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。穿出它嘴的草杆在一点一点缩短,退出它的身体的草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。

我张大嘴巴,看得出了神。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。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。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。我相信,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,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。等蚂蚱终于将草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,反而腿一松,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。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。

儿子手握着草杆再也没有动。原来他和我一样,在呆呆的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,并为之震惊。我慢慢站起来,随即向前微微弯腰。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,连忙喊:“别,别,别动它!”我明白儿子的意思。但是,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。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,向一个生命、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。

(李志林《向生命鞠躬》,有改动)



(一)作者带儿子去爬山的目的是什么?     




(二)作者在文中第二段通过初冬山上满目萧瑟的描写来烘托什么?




“跑了!跑了!” 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。

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,连忙喊:“别,别,别动它!”

(三)上面句子一前一后的“叫”和“喊”,分别体现了儿子怎样的心理状态?试加以说明。




我相信,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,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。

(四)为什么作者会有如此说法?




(五)作者最后为何会向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?




(六)这篇文章给你带来什么启示?




参考答案: